網盤,又稱網絡硬盤、網絡U盤,是互聯(lián)網公司推出的一種在線服務,使用方法主要包括存儲、傳遞、分享文件、資料。
近年來,一些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開始將網盤作為輔助辦公的重要手段,但有時未經保密審查,就將涉密文件上傳至網盤,給黨和國家秘密造成嚴重危害。
典型案例(1)
2013年12月,為撰寫材料方便,某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辦公室借調人員孫某在未經保密審查的情況下,擅自將計算機中存儲的有關文件、資料上傳到某網盤,其中包括6份秘密級國家秘密,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典型案例(2)
某縣政協(xié)工作人員楊某為方便《地方志》撰寫工作,在未經保密審查的情況下,擅自在單位將收集的5000余份文件資料(包含1份機密級、2份秘密級國家秘密)上傳到網盤,回家下載后使用。楊某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保 密 提 示
就網盤保密違法案件而言,有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知保密、懂保密,也能夠預見違規(guī)使用網盤存儲、傳遞、分享涉密文件、資料可能造成泄密,但仍缺乏應有的警惕,為了所謂的“方便工作”,而未嚴格履行保密工作規(guī)程,犯了不該犯的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互聯(lián)網高度的開放性,決定了網盤在安全保密方面的局限性。所有網盤服務器都是24小時連接互聯(lián)網,甚至部分服務器還在境外運行,通過網盤存儲、傳遞、分享國家秘密,本質上就是使國家秘密上傳至互聯(lián)網,網盤服務運維人員能隨時查看其中的內容,存在國家秘密接觸范圍失控問題,應當嚴令禁止。
相關法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guī)定:禁止在互聯(lián)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
2. 《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國際聯(lián)網保密管理規(guī)定》第七條規(guī)定: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對外交往與合作中經審查、批準與境外特定對象合法交換的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國際聯(lián)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中存儲、處理、傳遞。